石狮市百汇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武汉市阳逻开发区支行票据案 恶意抗辩
案由:
票据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泉民终字第44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5月1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施琪璇 单位: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因票据债务人认为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而提出票据抗辩所引发的票据纠纷。本案讼争的焦点为持票人阳逻中行取得票据是否存在恶意?票据债务人百汇公司提出的票据抗辩能否成立?对这些焦点问题的分析及认定涉及票据法的理解与适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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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2002)狮经初字第401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泉民终字第441号。
2.案由:票据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石狮市百汇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下称“百汇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董事长。
被告(上诉人):中国银行武汉市阳逻开发区支行(下称“阳逻中行”)。
法定代表人:屈某,该支行行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荣群;审判员:施琪璇蔡红良。
二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洪生;代理审判员:黄哲明傅家顶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3年11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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