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学与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源丰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无效合同的认定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泉民终字第217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11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婷婷 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原、被告之间的“NaCIO加药系统”水质处理设备买卖合同关系是否有效的问题。新合同法实施以后,审判实践中对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产生了一些变化,超越经营范围不再一律认定无效,无效的合同的认定标准仅限于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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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2005)洛民初字第165号。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泉民终字第2177号。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仰恩大学,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
法定代表人:陈某,校长。
委托代理人:黄桦清福建致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高明区源丰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富湾镇官棠村。
法定代表人:马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史雪松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扶某,男,汉族,公司工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颜海容;代理审判员:颜智斌;人民陪审员:郑家兴。
二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玮珊;审判员:黄哲明郑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9月2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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