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侵占案
案由:
侵占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06)罗刑初字第9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9月2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黄义钊 单位: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
本案从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到审判机关审理判决,在案件定性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构成盗窃罪。理由是:雇主石某将装有3万元的包和手机放在小车上,该车为石某个人所有,既然车为雇主所有,雇主放在该车上的财物就没有失去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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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06)罗刑初字第92号判决书。
2.案由: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振煌。
被告人:蒋某,男,1980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广汉市人,初中文化,驾驶员。因本案于2006年6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2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义钊;审判员:雷加金;人民陪审员:王鹏育
6.审结时间:200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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