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崇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案(业主财产被盗的物业管理责任) 深圳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7)深罗法民三初字第9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2月0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葛淑汧 单位:
物业管理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住房商品化幅度加大,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产生的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通过对房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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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7)深罗法民三初字第90号。
2.案由:物业管理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吴仁宝,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丛某,该公司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葛淑汧
6.审结时间:200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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