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则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诉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厦劳务管理处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案 当事人资格、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责任
案由: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6)湖民初字第113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7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游国权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主体是否适格,谁才是真正的被告问题。驻厦劳务管理处是行政机关外派的办事机构,本案所体现的就是行政机关设立机构混乱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在本案中具体表现为:
1.驻厦劳务管理处是否具有主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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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6)湖民初字第113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厦门则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律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50号天湖大厦A座6楼。
法定代表人: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邓乃文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邓再强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省劳动厅驻厦劳务管理处(以下简称驻厦劳务管理处),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六路37号之一。
代表人:于某,主任。
被告:江西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江西就业管理局),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劳动保障厅八楼。
法定代表人:万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剑华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江西劳保厅),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府大院。
被告:厦门华赣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华赣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六路37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吴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游国权;审判员:欧海;代理审判员:胡林蓉
6.审结时间: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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