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倒卖车票案
案由:
倒卖文物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2009)石铁刑初字第1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4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卢君 单位: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本案关键是被告人高某采取预约的方式,平价买进欲高价售出火车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倒卖车票罪。
经查,被告人高某以牟利为目的,倒卖火车票事先曾接受不同“委托人”的“委托”,在代为购买火车票后,进行加价卖给委托人,属于预约式倒卖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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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2009)石铁刑初字第19号。
2.案由:倒卖车票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李睿杰。
被告人:高某,男,1980年3月2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租住河北省涿州市。因本案于2008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2日被逮捕。
辩护人:崔双喜中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独任审判员:薛造国
6.审结时间:20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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