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故意伤害案
案由:
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刑终字第201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1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亚林 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从本案一审、二审的情况来看,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杨某致被害人重伤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分歧较大。本案主要焦点问题是:行为人杨某的伤害行为和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针对上述焦点问题,经过庭审的质证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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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1)丰刑初字第637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刑终字第2010号。
2.案由:故意伤害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广英。
被告人:杨某,男,1988年12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泌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0年10月13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赵文付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岱;人民陪审员:李静卢瑞云。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硕;代理审判员:马智辉孙轶松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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