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第三者商业险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1201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6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罗红斌 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对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学界和实务界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现阶段,对保险合同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三者商业险的赔付原则,学界和实务界仍存在较大认识分歧。这也直接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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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0608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12019号判决书。
2.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张某,男,1975年6月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二审):麻增伟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丰台支公司)。
负责人:储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男,1985年6月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丁某,女,1988年7月出生,回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罗红斌。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靖;代理审判员:姚颖胡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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