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秋惠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王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关系与内部承包关系并存下的处理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常民终字第056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吴立春 单位: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关系与内部承包关系并存的案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作为承包方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以有偿使用企业内部部分资产的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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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11)天民初字第134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常民终字第056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王某,1975年生,住常州市钟楼区。
被告(上诉人):常州秋惠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博爱路72号博爱大厦7楼。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敏;人民陪审员:杨桂华黄介华。
二审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段若鹏;代理审判员:张斌吴立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3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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