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立许德昌机械(江阴)有限公司诉江阴市德昌铸冶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除名案 抽逃出资 股东除名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终字第044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0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沈洪兴、戈栋 单位: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本案所涉及的是股东除名制度,股东除名制度是各国公司法中化解公司内部矛盾冲突的一项重要机制。所谓股东除名,是指公司基于特定的事由,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违反义务的股东从股东名册中删除,强制其退出公司,终止其与公司和其他股东关...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11)澄商初字第0458号。
二审裁定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终字第0440号。
2.案由:股东除名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爱立许德昌机械(江阴)有限公司(下称“爱立许公司”)。
法定代表人:P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炯、蒋国平,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江阴市德昌铸冶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德昌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沈洪兴;人民陪审员:袁三宝冯菊娣。
二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蔡利娜;审判员:费益君;代理审判员:瞿俊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5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