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诉杨某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
案由: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绍民终字第143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2月12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秦妙 单位: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纠纷,该纠纷会涉及管辖的问题。本案中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侵权行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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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2013)绍新儒民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绍民终字第143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博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杨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秦妙。
二审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林阳;代理审判员:夏鸿张亚彬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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