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陆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公序良俗 夫妻共同债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终字117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8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胡欣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系“第三者”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案件。对本案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还涉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1.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理解与适用
本案系非典型的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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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2)思民初字第2276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终字1179号。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郑志伟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吴某。
被告(被上诉人):陆某。
委托代理人:林明聪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陈锦璇。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尤冰宁;代理审判员:靳羽胡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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