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某诉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政府不服信息公开告知案
案由:
信息、电讯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13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7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志勇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机关经常会作出“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答复。对这样的答复公民通常表示怀疑,甚至认为行政机关故意刁难老百姓,为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原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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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138号判决书。
2.案由:不服信息公开告知。
3.诉讼双方
原告:边某。
委托代理人:孔某。
委托代理人:黄某。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西口。
法定代表人:程某,镇长。
委托代理人:宋廷彦北京市铸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志勇;人民陪审员:闫洪华静
6.审结时间: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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