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气象导航有限公司诉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等存单案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经终字第116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09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曾俊怡 单位:
本案系典型的套取银行信用,规避借款风险,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违法借贷纠纷案件,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票据交付行为的认定,以及借用他人账号转账行为在案件中应负的责任。
1.本案的争议在于对交付的认定,即进账单能否作为交付的证明。从...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1998)长经初字第505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经终字第1162号。
2.案由:存单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上海海洋气象导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鞠济元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
负责人:陈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金鹤山上海市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董慧芯上海市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海福克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振山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陈某1,男,1956年1月21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孟进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宋某,女,1958年2月1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孟进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汉忠;代理审判员:曾俊怡李志江。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凤娣;代理审判员:赵晓明胡慧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9年6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9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