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侨实业总公司诉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建设开发公司合作建房案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994)民上字第1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10月3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汪世波 单位:
1.原、被告间“承包销售”合同的法律性质。
按照“国际大厦”承包销售合同及关于“国际大厦”承包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在“国际大厦”建设工程的建设开发过程中,华侨总公司负责投资兴建“国际大厦”并由其全权销售,在大厦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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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川某初字第1号。
二审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994)民上字第18号。
2.案由:合作建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重庆华侨实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某,董事长兼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李尚公北京市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王卫国北京市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建设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一审):刘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刘兴全重庆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审):甘兰重庆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代表人(二审):张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二审):杨振山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周某,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生。
第三人(被上诉人):香港龙城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香港。
代表人:甘某,该公司董事。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成德;审判员:韩晋成;代理审判员:李黎。
二审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蒋志培;代理审判员:于晓白杨国良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4年9月14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5年10月31日(经院长批准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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