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世纪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 法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判定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民初字第13310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11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利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如何判断法人对外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加盖公司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文件,均可以视为法人的意思表示。然而,本案的问题是: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与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对同一事项出现了相反的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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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民初字第13310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世纪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2室。
法定代表人:葛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樊巍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夏文清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世纪中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一号楼二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姜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夏某,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刘凯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鲁连印;代理审判员:李利;人民陪审员:张波
6.审结时间: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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