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宇澳电器有限公司诉中建八局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案 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西部法制报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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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字号: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四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03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鹏晖 单位: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60万元工程承包价是否包含“通电”费用。
“通电”是行业术语,是指变压器等大型供电设施被安装调试完好后,在电力供应商提供电力商品时,由具体部门负责保障该供电设施畅通的一种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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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2007)蓝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四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陕西宇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澳电器公司),住所地:西安市三桥赵家堡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刘军平,西部法制报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杨振江,西部法制报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被告(被上诉人):中建八局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基础设施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88号八方大楼308室。
法定代表人:梁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沈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被上诉人):西(安)合(肥)西部大通道陕西境蓝田—商州高速公路LS—A5标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建八局项目部),住所地:西安市蓝田县辋川乡。
负责人:汤某,该项目部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孝安;审判员:牛富玲黄娟。
二审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田任华;审判员:曹卫军;代理审判员:张熠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10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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