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可贸易有限公司诉苏州市中翔外贸总公司货物买卖预付款案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苏中经初字第11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2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钱建国 单位:
本案是一起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交易双方通过国际互联网、传真订立合同。原告认为与被告有合约关系、预付了货款但未收到货;被告认为交易对方并非原告,所收货款的对应货物已根据交易对方的要求交付承运人。从双方的举证看,本案的关键是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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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苏中经初字第113号。
2.案由:货物买卖预付款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塞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塞可公司)。
法定代表人:M,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军虞军红浙江英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州市中翔外贸总公司(下称中翔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仲剑峰江苏苏州百年英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钱建国;代理审判员:沈国栋王稚群
6.审结时间:200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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