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亚冠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虞市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保险责任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绍中经终字第48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1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周高军 单位: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保险纠纷呈上升趋势。如何规范保险市场,减少保险纠纷,也是法院的一项职责。本案纠纷的发生也正是由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及习惯发生争议而导致的纠纷。
本案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合同于1999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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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2000)虞经初字第314号。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绍中经终字第489号。
2.案由:财产保险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绍兴亚冠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章守权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虞市支公司。
负责人:周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卫国浙江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某,该公司科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剑英;代理审判员:蒋校军朱智炜。
二审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钱耀炯;审判员:厉昌明;代理审判员:楼立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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