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装饰工程公司诉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政府等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案 工程款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0)桂经终字第26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2月2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韦远潇 单位:
1.本案的主体问题。
讼争的北山路项目工程是象州县人民政府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工程,且属于该县交通公益事业,其资金来源于该县开发房地产等所得资金,象州县人民政府与本案有着直接利害关系。象州县人民政府应当作为本案的被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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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柳地经初字第30号。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0)桂经终字第268号。
2.案由: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柳州装饰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郭宏平柳州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韦剑萍天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黄晓莅天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某,县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杨绍卿象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韦社标象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吴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莫某,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韦社标象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日初;审判员:廖青云韦学军。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洪源;代理审判员:陈剑林兵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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