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抢劫案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刑上字第38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11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贺莉 单位:
近一段时间,在河北一带出现了强迫他人卖血的新型案件,当地称为吸血鬼,且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影响坏,并呈上升趋势。针对这种情况,全省开展了集中打击活动,对犯罪分子给予了严厉处罚。在定罪量刑上,现行法律对强迫他人卖血这类案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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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刑初字第47号。
二审裁定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刑上字第380号。
2.案由:王某等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跃东、刘俊英。
被告人:王某,男,30岁,汉族,内蒙古通辽市人。1995年1月25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刘洪岐河北省沧州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潘某,男,19岁,汉族,山东运城市人。1995年1月25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自己行使辩护权。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东昊;审判员:张书音;代理审判员:张勇。
二审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江南;审判员:刘金生;代理审判员:王建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5年8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5年11月10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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