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诉海南宇航电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公司信贷部

海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

海南燕琼实业开发总公司

海南燕琼实业开发总公司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海中法经终字第6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08月2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曼莉 单位:
1.本案是一起实物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但抵押人兴光典当行未在抵押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也未与抵押权人省信托公司签订抵押协议,仅仅从借款合同上看,抵押人是借款方宇航公司。事实上,该合同的抵押物100台“丹尼福根”电视机为兴光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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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1994)新经初字第201号。
二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海中法经终字第62号。
2.案由:借款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邓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王某,该公司信贷部经理。
被告(被上诉人):海南宇航电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潘某,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陈新华海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被上诉人):中国兵工物资海南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田某,海南燕琼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符某,海南燕琼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夏治强;代理审判员:王晓吴杰。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曼莉;代理审判员:郭朝阳陈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5年4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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