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某危险驾驶案 危险驾驶罪 情节轻微 量刑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1)穗越法刑初字第75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莹

廖凤若

周小燕

法官解说
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最重要的标准是依据被告人体内酒精含量的高低,其次还要综合考虑有无发生诸如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过往有无交通违法记录,案发的时间、路段及事由,认罪悔过的态度等等因素。是否认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应综合考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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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1)穗越法刑初字第75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案由
危险驾驶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莹;人民陪审员:廖凤若、周小燕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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