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不服证监会某局信息公开案 不存在政府信息;举证责任;调取证据
案由:
信托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2013)二中行终字第1232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1、关于申请要求中不存在信息的举证责任问题
本案中,原告周某要求被告证监会北京局公开国泰君安北京德外营业部违规展业、无证营销事实认定的违规时间、拟监管措施的形式、文件,是否已经实施了监管措施以及监管措施的实施时间。证监会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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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3)西行初字第399号
二审判决书:(2013)二中行终字第1232号
2.案由:信息公开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上诉人)。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王某,局长。
一审、二审的委托代理人侯凤坤,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干部。
一审、二审的委托代理人吴伟央,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干部。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审判员万凌寒。
人民陪审员张汝建
人民陪审员杨敬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审判员徐宁
代理审判员:曹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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