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诉梁某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网络代购 商标权 不正当竞争
案由: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广东志南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美糕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志南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终字第929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吴清发

杨家睦

谢真文

谢真文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在网站中宣传并代购商品行为的定性问题,准确定性是处理本案争议之一商标侵权的关键。原告保全证据公证书可以证实,两被告共同经营的网站系主营蛋糕的网站,该网络销售平台经营流程为消费者在网上下订单,网络销售平台接受订单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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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2)穗天法知民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终字第929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美心食品有限公司(MAXIM'S CATERERS LIMITED),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置地广场告罗士打道3008室。
诉讼代表人:伍某某,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吴清发,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家睦,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梁某某
委托代理人:谢真文,广东志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广州市美糕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30号1708房。
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广州市美糕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真文,广东志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童宙轲;人民陪审员:刘绮华、聂清玉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宏;代理审判员:刘欢李琦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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