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弃权、禁止反言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锡商终字第034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陆晓燕

薛耀

胡伟

代理律师:

尹宏宇

姜忠

法官解说
本案最为主要的争议集中在:驾驶员的损失是否应予理赔?虽然,一、二审的判决理由不尽相同,但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即保险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该事项的抗辩权。一言以蔽之,大地财保公司因弃权,而被禁止反言。
(一)关于保险法中的"弃权"
...
展开

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2)南商初第110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锡商终字第0340号判决书。
(二)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无锡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尹宏宇,江苏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赵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姜忠,江苏环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被上诉人):黄某。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卫红;代理审判员:周优育;人民陪审员:徐健。
二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陆晓燕;代理审判员:薛耀、胡伟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