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北京慧峰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案 劳动合同;产假;劳务派遣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

北京慧峰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凯捷风公交客运有限责任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民字第4319号判决
审理法官:

孟瑞

任建民

刘勘铎

代理律师:

于帆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有二个争议焦点,一是在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发生变更,而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而变更后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否要求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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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民字第4319号判决
2.案由:劳动争议
3.审级:一审
4.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孟瑞;人民陪审员:任建民、刘勘铎
5.审结时间: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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