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杨某身体权案 民事 身体权 交通事故
案由:
所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部分支持
文书字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4)盘法民联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锋

夏虹

张强

代理律师:

李刻

杨柱

崔志强

赵平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是否必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等,依法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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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4)盘法民联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身体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李刻、杨柱,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崔志强、赵平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锋;人民陪审员:夏虹、张强
6、审结时间: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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