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大井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案
案由: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连云港市法院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部

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02)海民二初字第12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6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刘永峰 单位:
近几年来,由于责任田、自留地等传统承包标的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下降不少。但由于渠塘沟堤等零碎土地的承包、使用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却有所增加,与传统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相比,这一类案件牵涉的当事人较少,承包方一般也处于更弱势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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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02)海民二初字第125号
2.案由:农业承包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张某,男,1959年5月26日生,农民
委托代理人:许锡山,连云港市法院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部法律工作者
被告: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大井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大井村村委会)
委托代理人:黄勇,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秦立刚
6.审结时间:200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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