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诉中华网国际网络传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案由:
计算机网络域名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高民终字第36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1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焦彦 单位:
1.图表作品是否可受著作权法保护
数表和图表是有区别的。数表即数学用表。图表是指表明各种情况和注明各种数字的图和表的总称。
本案所涉的图表是否属于通用数表,笔者认为可能从以下方面去理解。
第一,“通用数表”只能理解为如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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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二中知初字第230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高民终字第368号
2.案由:计算机网络域名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某,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
被告(被上诉人):中华网国际网络传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网公司)
授权代表:W某(卫丹),董事
委托代理人:邱代伦、张文良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邵明艳;代理审判员:刘薇何暄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鲁民;代理审判员:周翔张冬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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