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贩卖毒品案
案由:
投毒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刑一终字第76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1月2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马建兵 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特情引诱如何处理的问题。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认本案存在公安人员与特情进行数量引诱的情节。特情是侦查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特情引诱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犯意引诱,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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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刑一初字第11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刑一终字第765号判决书。
2.案由:贩卖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绰号“老二”),男,1967年3月1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锦州市人,高中文化,无业。
被告人(上诉人):冉某,冉某1(又名“雯雯”),女,1980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阆市人,初中文化,无业。
被告人(上诉人):庄某,男,197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汕尾市人,小学文化,无业。
被告人(上诉人):杨某,男,1963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大竹县人,小学文化,无业。
上列被告人因本案于2005年9月1日被抓获,同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俞宙;审判员:蔡雪燕陈剑。
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万远福;代理审判员:于晋新马建兵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7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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