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诉沈阳贝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免责条款
文书字号: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沈中民四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健 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为一起涉外商事案件,由于一方主体的域外性,双方在签订合同、变更合同等环节均是通过往来的电子邮件来完成。这也是双方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如何确定原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一种观点认为,原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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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沈中民四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俄罗斯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西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吕中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凤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贝特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邹士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齐某,女,中国籍,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健;代理审判员:王曌鋆王晶
6.审结时间: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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