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等贩卖毒品案
案由:
投毒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复核审
代理律所:

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

云南八谦律师集团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昆刑三初字第210号
审结日期:
2011年04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颜瑶瑶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处理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于:行为人王某贩卖毒品数额巨大,且具有累犯和毒品再犯的从重处罚情节,是否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本案一审法院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各委员发表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王某贩卖毒品数额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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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昆刑三初字第210号。
二审裁定书暨死缓核准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云高刑终字第424号。
2.案由:贩卖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晓方。
被告人:马某,女,1971年10月21日出生,回族,籍贯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初中文化,无业。2009年9月2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钱万寿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王某,男,1977年12月30日出生,壮族,籍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因犯贩卖毒品罪3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5月31日刑满释放。2009年9月2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杨媛,云南八谦律师集团律师。
4.审级:复核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建伟;代理审判员:朱峥杨静。
二审暨复核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宇纲;审判员:杨海波;代理审判员:王振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15日。
二审暨复核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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