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等合同诈骗案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2)崇刑二初字第25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0月2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风华 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行为人钟某的诈骗罪部分并无争议,但对合同诈骗罪部分在讨论过程中产生较大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六行为人的行为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应构成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六行为人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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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2)崇刑二初字第259号。
2.案由:合同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蒋君。
被告人:钟某,男,1982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2005年4月20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2012年5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王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2006年1月6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 000元。2012年4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汪某,男,198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无业。2012年4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李某,男,1986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2012年4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2012年5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卢某,男,1986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2012年4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风华;代理审判员:姚丽;人民陪审员:戴汉武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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