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诉北京元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房地产服务商标与楼盘名称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3)三中民终字第0159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2月0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冯刚 单位: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中,原告从商标、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提出了侵权主张。就原告商标侵权的主张,由于涉及楼盘这一特殊商品的名称保护问题,因此,本案在一般商标法律关系的共性问题基础上,凸显了房地产行业这一特殊行业中产生的特殊问题如何进行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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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08370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3)三中民终字第01594号。
2.案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史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矫鸿彬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廉成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诉人):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地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13层1301—5房间。
法定代表人:史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矫鸿彬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廉成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诉人):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房地产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1号楼1层01号。
法定代表人:韩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矫鸿彬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廉成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北京元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邑房地产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3号15层15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寿明北京京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邢志刚北京京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志甫;人民陪审员:贾玉淑张燕琴。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刚;代理审判员:张岚岚张玲玲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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