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诉朱某期货交易案
案由:
期货交易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1998)玄经初字第70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02月1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武圣祥 单位:
在审判实践中,处理的期货案件主要涉及期货交易保证金、故意透支、强行平仓、不入市交易、全权委托等交易纠纷,而因“锁仓”引发“穿仓”损失的纠纷较少。
期货交易中的“锁仓”操作与“穿仓”损失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锁仓”作为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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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1998)玄经初字第705号。
2.案由:期货交易案。
3.诉讼双方
原告:江苏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某1,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某,总经理助理。
委托代理人:戚某,副总经理助理。
被告:朱某,男,1963年8月9日出生,汉族。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武圣祥;代理审判员:王剑锋杨晓峰
6.审结时间:199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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