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诉厦门豪富太古宇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厦民终字第53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10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欧海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二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1.关于用人单位解除与原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本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主要涉及解除劳动合同时原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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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3)湖民一初字第640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厦民终字第530号。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叶某,男,1972年出生,汉族,住厦门市湖里区。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张盛利福建厦门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豪富太古宇航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0号。
法定代表人:D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张望赵长明福建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蔡守业;审判员:欧海;代理审判员:范首清。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柯雅玲;审判员:林巧玲;代理审判员:张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3年8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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