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不服泉州市鲤城林业检查站林业行政处罚案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泉行终字第00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1月3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庄玉燕 单位:
本案是一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本案被查扣的木材是否属于转运问题。
原告提出其从江西欲到福建惠安县被查扣,事实上原告在被告对其进行询问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这车木头有出省放行证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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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1999)洛行初字第1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泉行终字第001号。
2.案由:不服林业行政处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董某(又名董某1),男,1960年出生,汉族。
被告:福建省泉州市鲤城林业检查站。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站副站长。
委托代理人:吴庆扬泉州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庄玉燕;代理审判员:吴志婷郭翠惠。
二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绿汀;审判员:郭连新;代理审判员:林健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9年11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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