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财务公司诉永盈公司、华诚财务公司案 代位权
案由:
抵销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金衡律师事务所

国航财务公司项目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高经终字第8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3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何波 单位:
1.债权人国航财务公司向次债务人永盈公司行使的是否是代位权。
本案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国航财务公司是债权人,华诚财务公司是债务人,永盈公司是次债务人。债权人国航财务公司行使代位权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已有两份生效的判决,即...
展开

(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二中经初字第466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高经终字第86号。
2.案由:代位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国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财务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
法定代表人:常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江明光北京市金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范某,国航财务公司项目经理。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永盈大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盈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崇内甲106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张某,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员。
第三人: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诚财务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大华路2号华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申小琦;代理审判员:潘峰高苹。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小军;代理审判员:何波刘立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3月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