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诉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不正当竞争案 域名恶意注册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沪高知终字第2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7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钧 单位:
这是一起涉及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从事网络经营的服务商就信息的登载、发布和传输而发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它是随着互联网的运行,商家进入网络从事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新类型案件。其中既涉及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网页页面的样式、链接图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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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沪二知初字第109号。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沪高知终字第25号。
2.案由:不正当竞争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陶鑫良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季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姜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寿步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朱妙春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齐奇;审判员:杨钧;代理审判员:陈默;人民陪审员:李顺德李勇。
二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须建楚;代理审判员:李澜朱丹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4月24日(依法延长审限)。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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