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官桥水产冷冻厂诉香港联达实业公司股权转让案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泉经终字第75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1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尤江岚 单位:
本案是一起涉港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港股东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事实方面的争议,即退股协议书中约定香港联达实业公司总投资款中超出合营合同约定其应出资的491670元属于该公司投资款或香港联达实业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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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01)南经初字第165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泉经终字第756号。
2.案由:股权转让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互为被上诉人):南安市官桥水产冷冻厂。
法定代表人:柯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傅绿松林慧南安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互为被上诉人):香港联达实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某1,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琴声泉州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炳源;审判员:黄冬水;代理审判员:尤江岚。
二审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洪生;代理审判员;黄哲明傅家顶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6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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