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太宝石有限公司诉孙某等侵害公司权益案 经理违反竞业禁止规定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二中经终字第13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5月1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史晓东 单位:
本案系争纠纷是一起十分典型的董事违反公司法所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案例。
1.调整和平衡股东、公司、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市场交易安全、顺利地进行,是公司法的出发点和目标。公司法的各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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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0)南经初字第70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二中经终字第135号。
2.案由:侵害公司权益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上海亚太宝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许又村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孙某,女,194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
委托代理人:蒋永华上海市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靳新用上海市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上海戴梦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戴梦得)。
法定代表人:孙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立上海市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戴梦得)。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某,该公司工作人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晓东;审判员:徐丰;代理审判员:翟国静。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全耀;审判员:汤征宇;代理审判员:朱志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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