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1、张某2诉张某3、张某4、张某5法定继承案 意思表示 ;邮件;分配协议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0529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中,五名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分别在中国、美国和意大利,已经多年未见面。就本案继承纠纷事宜,五名当事人均通过电子邮件作出各自的意思表示。基于地域限制,各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因此当事人诉讼到法院之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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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1)西民初字第0528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05298号判决书
2.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审原告(上诉人)张某1,女,1954年11月1日出生,汉族,某大学退休教师。
原审原告(上诉人)张某2(Z某),男,1953年1月4日出生,汉族,美国籍,住美国休斯顿。
一审委托代理人刘晓峰单红梅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上诉人之二审委托代理人钱学志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上诉人之二审委托代理人陈亿元,退休干部,住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原审原告张某4,男,195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意大利比萨。
一审委托代理人刘晓峰单红梅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被上诉人)张某3,女,1951年8月5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
一审委托代理人孔威钧韩长勇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孔威钧北京安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周见,男,1951年1月26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
原审追加原告张某5,男,1948年3月1日出生,汉族,程序员,美国国籍,住美国。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王振中审判员:孟庆发;代理审判员:李晗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洁芳;审判员:冀东张磊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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