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分公司诉被告杨某租赁合同案 汽车租赁;瑕疵担保责任;隐蔽瑕疵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天津市铭昊达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012)红民初字第4186号
审理法官:

贺长滨

王芳

季慧芬

法官解说
本案是由于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车辆存在瑕疵,导致承租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的认定和效力是本案的关键点。
一、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的界定
瑕疵担保责任源自罗马法。其最初是针对买卖合同而设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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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012)红民初字第4186号。
2.案由:租赁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分公司
负责人朱宁,经理。
委托代理人裴庆嫔,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李咏,该公司员工。
被告(反诉原告)杨某,男,天津市铭昊达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张谦,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第三人重庆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洪涛,经理。
委托代理人裴庆嫔,该公司员工。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贺长滨、王芳、季慧芬。
6.审结时间: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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