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柏西枫林观光农业有限公司

北京柏西枫林观光农业有限公司总

终审结果:
未经许可非法建房出售情节严重的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刑终字第59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对被告人王某、李某在无建设、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建设、销售房屋的行为是否定罪以及如何定罪。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的目的是销售非法建设的住宅楼,在签订、履行房屋销售合同过程中,向购房人隐瞒了其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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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刑初字第559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刑终字第596号刑事判决书。
(二)案由:非法经营
(三)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代理检察员杨洋。
被告人王某,男,30岁(198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上蔡县,中专文化,北京柏西枫林观光农业有限公司股东。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0年6月2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16日被羁押,同年9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李某,男,44岁(1968年3月16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开封市,大专文化,北京柏西枫林观光农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0年6月2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16日被羁押,同年9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哲;代理审判员:彭啸;人民陪审员:刘敬文。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佳;审判员:马宏玉;代理审判员:任卫国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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