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竞拍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2)鸡东民初字第57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桂彪

何焕生

王凤军

代理律师:

刘立群

法官解说
三被告人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已到期,并且在签订拍卖合同前,对其承包耕种的土地亦由村委会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处理,已在村民会议记录中进行了记载,三被告人继续耕种拍卖范围内的土地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侵权的事实存在,耕种的土地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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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2)鸡东民初字第578号判决书。
2.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
3.诉讼双方:
原告于某。
委托代理人李某。
被告王某。
被告王某2。
被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刘立群,黑龙江云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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