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万某被控非法拘禁罪案 非法拘禁罪 共同犯罪 和解协议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2013)安刑初字第74号
审理法官:

谭水文

周凌云

彭前钧

代理律师:

谭仁开

黎春珠

法官解说
从控辩双方来看,本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被告律师只针对量刑给予了比较充分的辩护意见。从审判方来看,法院的判决认可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主要对量刑上的控辩意见给予了充分的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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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2013)安刑初字第74号。
2.案由:非法拘禁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海洪。
被告:谭某。
辩护人:谭仁开,湖南晨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万某。
辩护人:黎春珠,湖南楚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谭水文;审判员:周凌云;人民陪审员:彭前钧。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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