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张某婚约财产案 赠与;返还彩礼;传统习俗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1066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崔亮

时子越

法官解说
近年来,法院院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数量逐渐攀升,涉案标的额日益增大,常涉及车辆、名表、珠宝等贵重物品及现金。由于婚约财产纠纷中包含了法律、道德、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处理难度较大。本案中,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在于:第一,双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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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10660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赵某,男,1978年2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崔亮,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女,1977年5月2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时子越,北京市卓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叶永尧;人民陪审员:张金芳杜月霞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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