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诉北京中加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侵权;违约;责任竞合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加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终字第1266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徐洋

席振和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所售房屋内的供暖设备内防护涂层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财产受损,开发商能否因交房时房屋已验收合格而免责?
侯某与中加伟业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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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2)民初字第349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终字第12661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侯某。
委托代理人:徐洋,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北京中加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潘某,北京中加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席振和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代祖勇;代理审判员:王艳菊;人民陪审员:刘自典。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刁久豹;审判员:刘丽杰王佳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3年6月8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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