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1诉朱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承揽;过错责任;注意义务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2013)河连法民一初字第 30 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谢顶义

赖爱东

周春岸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因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争议的主要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叶某某1对自身的损害结果是否负有过错。
一、原被告之间的关系是承揽合同关系。
关于本案中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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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法院(2013)河连法民一初字第 30 号判决书。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3、诉讼双方
原告叶某某1。
委托代理人郑某某。
委托代理人叶某某2。
被告朱某某。
委托代理人黄某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谢顶义;审判员:赖爱东;代理审判员:周春岸。
6、审结时间: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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